连云港鹏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9年10月,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公司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新坝村上小山村主要从事蚯蚓养殖。
连云港鹏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蚯蚓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23年6月5日取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连环表复〔2023〕4031号),并于2023年12月针对蚯蚓养殖项目编制一般变动影响分析,变动内容主要为:分期建设,项目一期建设1#养殖房、2#养殖房和拌料大棚,项目二期建设3#养殖大棚。
连云港鹏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蚯蚓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25年3月10日取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连环表复〔2025〕4016号)。
目前连云港鹏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蚯蚓养殖项目和蚯蚓养殖扩建项目除分期建设的3#养殖大棚外均已建设完成,待本次变动完成后进行验收。
本次主要新增变动为:
①平面布置变动。1#养殖大棚位置变动,移动至厂区东南角拌料区东侧;4#养殖大棚,面积减少1000m2,6#养殖大棚面积增加1000m2,平均高度降低为2m。3#蚯蚓养殖大棚挪到2#养殖房北侧。
②蚯蚓养殖扩建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4#大棚和5#大棚;二期建设6#大棚。
③废气处理设施变动:
一期工程:4#大棚废气经一套“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H3排放;5#大棚废气经一套“UV光氧设备”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H4排放。二期工程:6#大棚废气经一套“UV光氧设备”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H5排放。废气治理措施升级,新增废活性炭产生,需按规定进行处置。
④蚯蚓土产量变动:基于实测含水量(31.2%),将蚯蚓土产量由原环评的5215吨校准为4548吨。全厂原辅料用量不变。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变动,未列入重大变动清单的,界定为一般变动。建设项目涉及一般变动的,纳入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涉及一般变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逐条分析变动内容环境影响,明确环境影响结论。因此,连云港鹏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编制要求》,编制了《连云港鹏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